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月 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3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根据要求,对所涉及问题积极组织各部门核查、讨论,现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和回复。
6月 1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拟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理州政府)、祥云县政府签订协议,建设高效 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预计总额 40亿元,其中 6GW硅棒、4GW硅片项目将于 2023年 11月下旬投产、2024年 1月底完成验收。你公司曾于 2月 20日披露公告称,拟在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年产 10GW异质结电池专用单晶硅片项目,预计总额 10亿元。此外,你公司从事光伏业务的子公司鸿新新能源2022年净利润为-1,867.29万元,控股股东尚未对此完成业绩补偿,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比例达 85.47%。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补充说明本次所需资金的具体投入与筹资计划,资金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投入比例,对于自筹资金的融资安排(如有)及其可行性,以及本次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情况;并结合本次以及10GW项目的具体建设安排,补充说明 6GW硅棒、4GW硅片项目能否于 2023年 11月下旬投产、2024年 1月底完成验收,如否,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提示项目建设进度的不确定性。
政府代建,主要包括新建生产车间、仓库以及 厂区配套设施等,建设面积主要根据项目实际 场地需求和历史项目经验确定,建设单价主要 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公司历史经验确定。
主要系购置配套生产设备。生产设备的数量系 基于项目预计需求确定;生产设备的价格主要 参照相同或类似规格/型号设备的市场价格,并 结合公司历史采购价格测算得出。
根据本项目规划,工程建设部分主要采取“政府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公司将在代建厂房合格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五年内按代建成本回购。公司通过“政府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取得土地、厂房和基础设施,可大大减少前期对土地使用权购买、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额的资本投入,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金投入建设生产线相关设备。
本项目设备金额预计为20.94亿元,采取分期购置、分期投产形式进行,预计于2025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一般情况下,公司设备购置采用分期结算模式,且鉴于公司与设备供应商的紧密合作关系,其在分期结算模式的基础上可给予公司一定信用账期,因此公司设备实际周期较长,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合计12,959.7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和设备购置。针对本项目设备自有资金投入不足部分,拟通过自筹资金投入,公司自筹资金的融资安排具体如下: 1、银行等机构借款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为24,000.00万元,已使用6,260.00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7,740.00万元。公司及鸿新新能源已与多家机构达成初步融资意向,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约30,000.00万元至40,000.00万元,并针对设备融资事项与机构洽谈。同时,公司也可采取融资租赁形式购置设备,可有效缓解前期资金压力。
(五)6GW硅棒、4GW硅片项目于2023年11月下旬投产、2024年1月
鸿新新能源“年产10GW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二期(6GW硅棒、4GW硅片)按照项目规划于2023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于2023年11月下旬投产、2024年1月底完成验收,整个项目的建设到投产、验收周期为7个月,主要系基于以下因素考虑:
1、同行业披露的可比项目建设周期通常为6个月左右,如京运通(601908.SH)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及切片项目、弘元绿能(603185.SH)40GW单晶硅拉晶及配套生产项目、四川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5GW单晶硅棒及硅片项目等可比项目的建设周期为6个月左右,具有可比性;
2、本项目建设周期参照了鸿新新能源“年产10GW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一期项目的建设周期,具有可参考性; 3、项目建设团队具备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施工单位是细分领域经验丰富且实施案例较多的第一梯队单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新材料研发和技术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坚定走“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战略,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于 2022年 8月收购鸿新新能源80%股权,布局光伏业务。目前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硅棒、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等外料循环回收技术应用,产品主要包括光伏硅棒、硅片。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 1.94亿元,同比增长 391.26%,其中光伏板块业务收入为 1.58亿元。随着公司“年产 10GW高效 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一期逐步达产后,公司光伏业务规模预计将进一步增长。
公司在手订单为 5.4亿元,订单情况良好,下游客户需求旺盛,能够较好地支撑新增产能消化,为公司提升竞争力、市占率和盈利能力奠定基础。
国际能源署(IEA)在《2022年可再生能源》中预测,2022年至 2027年期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将增加 2,400GW,至 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超过煤炭;同时,2022年至 2027年期间光伏发电装机量增长将领跑所有能源,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将在 2024年超越水电,2026年超越天然气,2027年超越煤炭,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力来源。
根据 IEA发布的关于 2023年和 2024年可再生能源前景的最新市场报告,到 2023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将从 107GW飙升至 440GW以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量占 286GW。到 2024年,由于组件价格下降、分布式光伏系统大量使用,以及政策对大规模发电站部署的推动,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量将增长到近310GW。
长期来看,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预测,205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达到 14,000GW。以 2021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约为 850GW测算,增长空间达到 16.5倍,成长确定性高,未来下游客户对高效 N型单晶硅棒、硅片的需求依然旺盛。
2023年以来,硅料和硅片价格经历较动,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硅业分会(下称“硅业分会”)公布的最新报价,2023年 6月 12日以来硅料的跌幅近 25%,最低价格接近 7万元/吨,基本跌至成本线附近。受价格影响,包括头部企业在内的多家多晶硅企业出现停止出货的现象。根据硅业分会预测,当前价格基本接近企业平均生产成本,多晶硅价格继续下行空间较小,跌速或将逐步放缓。
自 2022年 11月以来,硅料步入下行通道,但硅片却与硅料价格背离,走出了独立的上涨行情,这一趋势持续了 4个月。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硅片价格因石英坩埚紧缺逆势上涨;另一方面,隆基绿能、TCL中环凭借优异的保供能力保持硅片价格的坚挺。但自 4月底以来,随着石英坩埚支撑作用减小以及硅料价格大幅下滑,硅片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根据市场预测,后续随着硅料价格企稳,硅片价格也将随后企稳。同时由于近期硅料及硅片价格大幅下降,将进一步刺激下游装机需求,从而增加硅片需求,亦有助于硅片价格企稳。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预测,205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达到 14,000GW,因此加大符合行业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抓住光伏产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所带来的红利。
大尺寸薄片化 N型单晶硅片在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提升组件产品功率、提高电池效率等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是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发展需求和重要发展方向。按照大尺寸薄片化 N型技术方向新建产能,可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高效光伏硅片的需求,更具竞争力。公司现有及新增产能全部采用先进的 1600炉型单晶炉和金刚线切片机,按照大尺寸薄片化 N型产品的特性进行设计,生产的产品可满足下游客户对大尺寸薄片化 N型单晶硅片及其他规格硅片的需求,具有较强的持续竞争力。
2022年以来公司立足于新能源领域,紧紧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战略,推进鸿新新能源“年产 10GW高效 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一期建设,持续导入先进的单晶拉晶、切片生产设备及制造工艺,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硅料提纯、洗料、拉晶、切片的产业布局,公司光伏领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化转型和电池技术迭代升级的背景下,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快速释放,带动上游高效 N型硅片需求的高速增长,公司在现有供应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产能、发挥规模优势显得尤为重要,可以保障公司对战略客户的硅片供应能
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产业、高科技产业。(限以自 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不得从事股权、债权、短 期财务性及面对待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监管及 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欧阳少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债务逾期或者其他资信恶化情形
受自身无法控制和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鸿新新能源2022年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正就业绩承诺和补偿方案调整事项与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鸿达集团”)积极沟通中。建鸿达集团指出鸿新新能源2022年业绩未完成的原因主要为:自 2022年 9月到 12月,出现了诸多自身无法控制和预见的客观原因,对鸿新新能源生产经营造成了重大影响。因此,基于对客观情况的充分尊重,以及对鸿新新能源未来的坚定信心,建鸿达集团愿意继续为华民股份及鸿新新能源融资提供担保,以保证鸿新新能源业务顺利开展,并郑重提出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业绩承诺与补偿方案进行调整。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如下:建鸿达承诺鸿新新能源2022年至 2025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对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本次对外事项,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议流程办理,公司于 2023年6月 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建设高效 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事项将提交公司于 2023年 6月 27日召开的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次对外事项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同时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避免内幕交易。
经公司自查及向相关人员询问核实,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对外事项披露前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说明本次对外事项披露前一个月内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向特定者泄露对外相关信息的情形 经自查,本次对外事项披露前一个月内,公司未接受媒体采访和机构调研,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与者关系活动,不存在向特定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开云 开云体育开云 开云体育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

